第74章 焱焱会火
沈晏一边吃,一边冲顾清芸说道,“媳妇儿,等我哪天考上了功名,我就给你请一个诰命。”
其实沈晏也不知道什么是诰命夫人,反正听别人说,很厉害。
三郎堂哥说了,如果能金榜题名,就能请诰命。
当上诰命夫人,绝对是人人敬仰羡慕的存在。
三郎堂哥还说他很聪明,很有机会考取功名。
这给了沈晏很大的动力,以后一定加倍努力,让媳妇儿跟着他成为人上人。
顾清芸嘴角含笑。
不管什么时候,沈晏都惦记着对她好。
虽然不如别的男人稳重成熟,可胜在疼媳妇儿啊。
张氏听到儿子的话,打趣道,“你给你媳妇儿请,回头能给娘也请一个么?
你现在光惦记你媳妇儿,都没见你惦记你娘了。”
沈晏嘿嘿笑了一声,“娘,如果给我媳妇儿请过了,还能再请,我就给你也请一个。”
他这话的意思就是媳妇最大。
即便是老娘,那也得排在媳妇儿后面,有了媳妇儿忘了娘,这句话形容沈晏最贴切不过。
张氏也不恼,反而笑的更开心了。
老五媳妇儿这么好,老五就应该最疼他,当娘的不可能跟媳妇争风吃醋。
他若是不会疼媳妇儿,顾清芸本事那么大,咋可能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张氏自己也是女人,最了解女人。
很多在外面很有能力很能干的女人,其实内心都很渴望被自己的男人无条件呵护,永远摆在第一位。
第100章 学一门手艺
王招娣在一旁打趣起来,“五弟真是个会疼媳妇儿的。”
李兰花笑着接话,“那是,当初五弟妹刚过门的时候,五弟就宝贝的不行。
现在五弟妹变得这么漂亮,又有本事,五弟肯定更加宝贝她了。”
顾清芸听着妯娌的打趣,再对上沈晏那俊俏的面庞,脸色微红。
“咳咳,吃饭,都吃饭。”
顾清芸招呼家里人吃饭,赶紧转移话题。
吹过饭,午休了片刻,沈晏和几个孩子继续去沈三郎那边学习。
听说沈家的孩子们都在跟沈三郎后面读书认字,逃荒队伍里不少家长也有这个想法,让家里的孩子趁这段时间没事干,认几个字也是好的。
他们这种条件的家庭,不指望孩子读书考功名,但是识字肯定比不识字好。
就像以前没逃难的时候,谁要是识字会算数,就更容易在镇子上找活儿干。
大字不识一个的,出去找活儿也只能干苦力。
当然,大家找沈三郎,也都没想让人家白教,愿意出束脩的费用。
之前消灭鞑子还有山匪,顾清芸可是给大家分了不少钱。
所以这会儿给家里的孩子拿些钱出来读书认字,还是负担得起的。
沈三郎见找上门的人越来越多,索性直接办了一个学习班,两个村想学读书认字的都可以过来。
至于束脩的费用,他就不收了,权当是做好人好事了。
而且他教的时间不会太长,他们在山里顶多住两三个月,收钱也不合适。
沈村长也支持沈三郎这样做。
沈家村的人就不用说了,原本就是一个族亲的人。
沾亲带故的,帮忙教一下,这么点小事哪用得着收钱。
至于赵家村,虽说不是本族人,可是一路上大家共患难,早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情谊。
即便不是一个村的人,也是患难之交,此情天地可鉴。
所以没必要和本村人区分,对于赵家村的孩子,当然是一视同仁。
见沈三郎不收束脩的费用,大家都觉得过意不去。
让人家白教孩子读书认字两三个月,他们这不是白占便宜嘛!
沈村长手一挥,说道,“我家三郎说了,不收就是不收,大家不用过意不去,他开班教学,是想提高我们整个队伍的文化水平,并不是为了敛财。
队伍里的小辈们多处几个有出息的,往后去锦州安顿下来,外人才不会小瞧欺负咱们。
孩子就是未来啊。
三郎若是能将孩子们领上道,对他来说还是功德一件呢。”
听沈村长这样说,大家纷纷鼓掌叫好。
村名们对沈村长父子都是刮目相看,无比钦佩。
难怪人家能当村长,这觉悟比他们高太多了。
沈三郎也是宅心仁厚,不愧是沈村长的儿子。这样的人如果有一天考上功名,当官了,一定会为百姓造福。
就这样,本来只有沈晏和沈家的几个孩子跟在沈三郎后面学读书认字。
现在变成了两个村子里的孩子都在沈三郎后面一起学。
整个逃荒队伍的人不少,孩子也多。
跟在沈三郎后面学的,一共有四五十个娃娃。